
浙江绍兴一位应大妈因脚部受伤,到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,结果院方开错了一种口服药的剂量,一次2粒变成了一次21粒,应大妈遵医嘱在一天内服用了42粒胶囊。
4月24日,涉事卫生中心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,事发后已为患者做身体检查,目前还在协商后续处置方案。
截图自浙江教科影视频道《小强热线》报道
据浙江教科影视频道《小强热线》报道,应大妈反映称,3月11日,她被电动车压到脚部,到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,医生开具了一款口服胶囊,用量为一日4次,每次21粒。药房工作人员面对她的询问,表示按照医生说的服用。当天应大妈分两次共吃了42粒,觉得难受想吐。她回到该卫生中心,经确认该药品应当是每次服用2粒,随即院方给应大妈做了身体检查,血常规结果基本正常,葡萄糖和乳酸脱氢酶两项指标超标。
据报道,由于应大妈担心过量服用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,向院方提出10万元赔偿。院方承认了错误并表态会负责,愿意补偿2000元。
某品牌口服胶囊说明书(截图自该品牌官网)
4月24日,记者联系到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工作人员回应称,是门诊医生在电脑上的误操作,将“一次2粒”写成了“一次21粒”。发现问题后,院方为应大妈做了身体检查,检查结果基本正常,几天后她上班了。目前该单位仍在处理此事,与应大妈协商赔偿事宜,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也已介入并持续协商。
越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,不清楚此事详情,会转告相关科室给予答复。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得答复。
来 源:极目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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